为进一步提高学院实验室管理水平,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,确保教学、科研有序进行,保障师生人身利益和学院财产安全,根据《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实验室安全建设的通知》(教高〔2016〕355号)和学校有关规定,现就进一步加强我院实验室安全建设有关事项安排如下:
一、成立专业实验室安全领导小组
组长: 苏玉
副组长:杨志宏、徐自立
专兼职实验室安全员:路建军 冯广杰 李佳佳 岳媛 曾建航
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,办公室设在实验室管理员办公室,杨志宏兼任办公室主任,路建军任办公室副主任。
二、工作任务
1.贯彻执行国家、河南省教育厅及我校的各项实验室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、规章制度、规范、工作方案及应急预案。
2.制定、审核实验室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(包括应急预案),督导检查制度落实情况,审核风险评估报告。
3.签订《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书》,落实实验室安全责任制,定期组织实验室安全管理督导检查。结果将计入个人目标管理考核成绩。
4.对实验室安全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的进行安全性评价、配备与维护,确保实验环境符合相关技术要求和规定。
5.实验室网络安全设备的配置和技术防护,确保实验室网络信息安全。
6.实验室专业人员的各种安全知识培训与考核。定期开展工作经验交流会,学习先进的管理经验。
7.实验室实验方法、技术规范、操作规程的修改与更新。实验教学档案的归档。
8.处理实验室安全应急事件,及时了解应急情况事态,执行应急处理预案,发布应急命令。
9.实验室安全突发事件的调查与处理。
三、工作要求
1.加大宣传力度。实验室安全运行关系到师生的生命安全和国家财产安全,责任“重于泰山”,必须提高全体师生实验室安全意识,贯彻“以人为本、安全第一、预防为主”的方针,认真执行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,做好各项安全工作。
2.落实工作责任。坚持“谁主管、谁负责”的原则。
3.加大监督力度。实验室安全领导小组对每个实验室的情况要履行检察监督职责,强化问题整改落实,对实验室安全工作不重视、不到位的,要加强问责。
4.强化责任追究。学院实行实验室安全责任追究制度,对于存在实验室安全隐患的问题未及时、妥善处理的,视情节轻重追究相关人员责任。
四、实施方案
根据省教育厅的总体安排,结合我校、院的实际情况,实施步骤如下:
1.管理员自查阶段(7月5日—7月7日)每个管理员对自己管理的学院实验室安全情况进行全面摸底排查,认真填写“实验室安全专项检查项目表
2学院验收阶段(7月9日—7月12日)由学院实验室安全领导小组对各管理员前期排查整改工作进行验收,强化考核,查死角,严格按照有关规定逐一检查,确定重点防范部位,对没按照规定管理的管理员进行谈话、批评,并限期整改。
3.学院整改阶段(7月13日—7月15日)学院对查出的安全问题进行整改,制定整改方案。对不能及时整改和无力整改的问题,要及时上报学校实验室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,同时发送电子稿。进一步研究解决办法,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。